投资风险提示

2026年07月04日 | 公司公告   浏览次数 : 215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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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,本公司关注到市场上存在部分机构以投资长光卫星股份的名义,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等行为。为维护全体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,本公司现郑重提示如下风险:

一、提示关注相关机构的股东资格

本公司对投资机构的股东资格实施严格、审慎的核查。拟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机构,需满足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各项股东资格条件。若相关机构存在未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私募基金备案手续、资金来源违法等相关法律、行政法规、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符合股东资格条件的情形,不得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。

二、提示关注投资失败的损失风险

若相关机构因不具备股东资格、主体不适格等原因,导致投资目的无法实现或产生相关法律纠纷,投资者可能因此面临遭受损失的风险。

综上,本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,严格审查相关机构的股东资格,审慎作出投资决策,切勿轻信任何未经本公司证实的虚假宣传,以免遭受相关财产损失。针对任何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行为,本公司保留采取一切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
特此提示。

 

长光卫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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